省检察院罗辉副检察长深入莆田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
9月3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辉带领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吴晓华等人深入莆田仙游、秀屿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到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座谈。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福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伟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上,市检察院朱伟平副检察长、蔡福华副检察长分别汇报了2017年7月以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困难、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吴晓华主任指出,莆田市检察机关要以市深化改革委员会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凝聚各方力量,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省检察院罗辉副检察长对莆田市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大局、立足区域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罗辉副检察长提出六点意见:
一要持续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多措并举,加强源头防控,服务保障复工复产;
二要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发挥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找准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检察力量;
三要全面抓好《民法典》的贯彻落实,努力将《民法典》的立法成果转化为公益保护效能;
四要深入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打造“打击监督并重、生态公益并举、检察行政并联、海湾陆岸并治、法治综合并施”的“五并”海洋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新模式,打造“守护海洋”福建“新样本”;
五要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效,把握好公益诉讼的违法性、公益性、可诉性三个纬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主动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
六要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平衡充分发展,要注意统筹各项检察业务,合理分配检察力量,努力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平衡充分发展。
文稿:第三检察部、第六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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